胡锦涛总书记曾在“中华慈善大会”上强调,慈善事业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崇高事业。去年汶川地震后,我国社会公益性组织充分发挥它们积极的作用,中国慈善总会、中国红十字会、宋庆龄基金会等,还有许多民间团体,都在汶川地震救援和灾后重建中彰显公益力量。
公益慈善事业的发达程度一直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我国的慈善事业自改革开放以来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在许多领域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成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但是目前,我国的公益性组织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我以个人角度,提出如下建议:
1、应当重视公益慈善组织的法规建设。公益型组织募集的资金善款主要来源于民间,关于这笔巨款的挪用投放,还有各组织经费来源及应用等收入费用,法律法规尚不健全规定。建议国家为慈善组织专门立法,从法律上规范公益慈善事业的行为。
2、建议国家审计部门定期对公益慈善组织的定期公开审计。主要对公益性组织财务部门进行全面认真的审计,明确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公益性组织财务制度的健全性。并且要将审计结果向社会公示。
3、公益性组织应定期把募集的善款用途情况向社会民众公布。通过加大公益性组织的透明度,提高自身的公信力。像“福彩赈灾公益金”专项募集活动,全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系统以网点即开型福利彩票和中福在线福利彩票作为专门票种,从2008年7月1日开展为期两年半时间的募集活动,将发行这些彩票所筹集公益金全部用于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这让人们深深地感受到福利彩票的公益力量。
希望以上建议可以对我国公益性组织的发展有所帮助!公益慈善组织一定能够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卓越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