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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营改增试点中小企业减税幅度达40%

2012-10-22 09:17

    据新华社电 10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座谈会。他强调,要以结构性减税推动结构调整与改革,以营改增为重要抓手,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助推工业创新转型,加快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改革与完善财税体制,为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增添动力和活力。

    上海试点效果   

    减轻企业税负170多亿   

    座谈会上,上海市政府负责同志介绍,今年以来,通过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施营改增试点,共减轻试点企业和下游企业税负170多亿元,服务业实现了10%以上的快速增长,服务业利用外资增长20%以上,一批工业企业实现主辅分离,提升了竞争力。   

    李克强充分肯定有关地方、部门和企业所做的努力和营改增试点取得的成效。他说,推进营改增,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是以结构性减税促进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点”,既是重大的改革举措,也是有效的发展措施。要不断完善并加快推进试点,使更多企业受益。   

    试点中小企业   

    减税幅度平均达到40%   

    我国有中小企业1000多万家,占企业总数95%以上,创造了全国50%的税收和80%的城镇就业。听到参与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全部实现了减负,减税幅度平均达到40%,李克强非常高兴。他指出,随着试点范围的扩大,会惠及更多中小企业尤其是微型企业,推动就业和创业,促进大中小企业配套协作、相互支撑,增强整体竞争力和活力。   

    试点工作安排   

    抓紧制定扩大试点方案   

    李克强指出,要抓紧制定扩大改革试点的具体方案,有序扩大试点范围,适时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改革试点。根据国家和地方财力可能,逐步将营改增扩大到全国。研究理顺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确保企业受惠、地方得益、国家税制得到完善,形成多方共赢的局面。   

    推进营改增是从大局着眼、细处入手、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举措,这不是营业税和增值税的简单转换,而是重大制度创新。通过将营业税逐步改为增值税,基本消除这方面重复征税并实现公平税负,做到对货物和服务统一征税,有利于防止重产品、轻服务的问题。这达到了简化和规范税制的要求,体现了税改的方向。

    扩展阅读:北京营改增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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