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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8号: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4)
2016-01-27 15:44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5年2月1日起实施。《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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