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
收费
客户
政策
联系
审计
税务
验资
高新企业
企业注销
会计
京审首页
>
法规库
>
税收法规
>
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2)
2010-01-27 13:53
七、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07号)同时废止。
共2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上一篇:
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
相关阅读
税总公告2016年第4号:《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相关问题
理清企业所得税中的不征税收入
关于防范税收风险若干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