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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第8、9、10、11号公告(5)
2020-02-21 14:46
(
财税〔2016〕36号印发
)
执行。
六、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2月6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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