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京审首页 > 热点问题 >

解读《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报送税控机打发票数据有关事项的公告》(2)

2013-08-07 14:52

    六、如何使用税控用户卡和USB闪存驱动器到税务机关报送发票数据并取得授权?
    答:纳税人税控装置的授权期满或开具金额达到开具限额时,应使用税控用户卡抄报当期开具发票的汇总数据,使用USB闪存驱动器抄报当期开具发票的明细数据。之后持税控用户卡和USB闪存驱动器到税务机关服务窗口报送数据并取得授权。
    当期开票少于100份的,纳税人直接使用税控用户卡抄报当期发票开具汇总数据及明细数据。之后持税控用户卡到税务机关服务窗口报送数据并取得授权。
    使用税控一体机和外挂式税控器的纳税人在选择网络报数授权方式之外,也可采取此种方式到税务机关报送发票数据并取得授权。
    七、 外挂式税控器开票软件如何升级?
    答:纳税人可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或到主管税务机关查阅开票软件升级事宜,对于可以进行网上升级的,纳税人可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服务专区—资料下载—发票管理类)下载软件并自行升级;对于无法进行网上升级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组织税控装置服务部门为纳税人免费升级开票软件。
    八、 升级外挂式税控器开票软件是否收费?
    答:不收费。按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有关文件规定,税控装置服务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方式向纳税人收取软件费及升级费,不得强行推销其它产品。对于税控装置服务部门出现的违规行为,纳税人可通过12366热线、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或各级税务机关进行举报。
    九、 如何了解报送税控机打发票数据的操作步骤?
    答:纳税人可以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服务专区—资料下载—发票管理类)查阅相关操作说明。
    十、 数字证书、USB闪存驱动器及读卡器技术标准是什么?
    答:1.数字证书是指由北京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核发的合法有效的数字证书。
    2.USB闪存驱动器(又称U盘)技术标准:须符合USB1.1或2.0、容量不小于128兆,不大于4G(128兆≤容量≤4G)。
    3.读卡器标准:
    (1)符合税控收款机《GB18240》中终端的功能和性能要求,满足税控卡的操作要求;
    (2)完全兼容CPU智能卡的读写,支持税控收款机标准的税控IC卡的读写,CPU智能卡符合ISO7816-3标准的A和B;
    (3)符合带触点集成电路卡标准GB/T16649.1-4-2006;
    (4)符合GB/T18239-2000集成电路IC卡读写机规范;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