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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外资工商年检提交材料

2013-04-17 11:25
一、《年检报告书》;

二、营业执照副本;

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四、设立满一个会计年度的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电子版本);设立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外商投资企业需要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扫描文件.

五、营业期限届满进行清算的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交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解散清算决议;营业期限未届满提前终止经营或因其他原因进行特别清算的,应提交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清算企业只需提交《年检报告书》及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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