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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北京国家服务外包业务发展专项资金申请(申报)解读

2012-07-17 16:24
2012年度北京市国家服务外包业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申请)解读

提示:今年申请国家服务外包业务专项资金必须出具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如需帮助请联系京审:010-82672400


【外包业务专项资金支持的领域和重点】
    (一)在京服务外包企业(服务外包企业的分支机构,由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向总公司所在地区县商务和财政部门统一申请)。
    (二)鼓励培训各类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人才的培训机构(含大专院校,以下统称培训机构)。
    (三)支持示范区相关公共服务平台设备购置、运营及维护。
    (四)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通行的资质认证。
    (五)支持和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申请国家服务外包业务发展专项资金的条件】

(一)服务外包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备案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且在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如实填报业务及《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中规定的报表;
    2.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3.已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中长期提供服务外包业务合同,企业2011年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不低于50万美元,其中向境外最终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占50%以上;
    4.具有服务外包承接能力及服务外包市场开拓和项目管理人员,大学(含大专,下同)毕业及以上学历员工占员工总数70%以上。

(二)培训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的从业资格;
    2.具有符合条件的场地、设施、专业教材和师资力量;
    3.具有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定制培训的经验;
    4.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5.所申报的培训项目原则上为非盈利培训;
    6.上年度培训机构无虚报、瞒报等违规行为。

 

国家服务外包业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标准和方式

 

    对2011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期间的服务外包业务予以支持:

    (一)服务外包企业每新录用1名大学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含1年,下同)《劳动合同》的,给予企业每人不超过4500元的定额培训支持(定向用于上述人员的培训)。

     对被录用人员提前解除合同,并在原合同规定的一年期内,与其他服务外包企业或原企业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的不再予以资金支持。

    (二)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学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业务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定额培训支持。

    (三)给予示范区总额共500万元定额支持,专项用于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公共培训服务平台所需设备购置、运营及维护费用。 

    (四)对服务外包企业取得的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信息安全管理(IS0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IS0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认证(AAALAC)、优良实验室规范(GLP)、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库认证(ITIL)、客户服务中心认证(COPC)、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认证(SWIFT)等相关认证及认证的系列维护、升级给予支持,每个企业每年最多可申报3个认证项目,每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支持。

    (五)对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各项活动给予支持,具体标准按照财政部、商务部关于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的有关办法执行。



国家服务外包业务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资料

    服务外包企业专项资金申报材料

    服务外包培训机构专项资金申报材料

    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申报材料

    区县汇总报送材料

    企业网上申报路径: “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fwwb.gov.cn)--> “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企业级培训机构端”-->“人才培训”-->“增加培训”-->所有人员全部填报,审核无误后,点“上报”。


国家服务外包业务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流程



    申报采取网上和书面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分级报送审核。

    (一)企业申报    申报企业于7月19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将纸质材料(申请人才培训资金一式两份,申请国际认证补助资金一式三份)报送注册所在地区县商务委。逾期不予受理。
    (二)区级审核    区县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对企业报送的网上资料和纸质资料联合审核后,于7月26日前报送市商务委、市财政局。
   (三)市级审核    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对区县报送的材料于8月3日前完成审核、汇总,按规定要求报送商务部。

 

国家服务外包业务发展专项资金的注意事项

企业申报注意事项
    (一)及时关注市商务委网站(http://www.bjcoc.gov.cn)正式文件。
    (二)确保申报数据真实、准确。      
    1.纸质材料的准确。      
        (1)按要求报送符合条件的人员信息。
        (2)注意法人签字。
        (3)复印资料清晰可识别。
        (4)按要求装订。    
    2.网上申报的准确。      
       (1)网上审核部门为“区县商务委”。
       (2)避免信息填报错误。
       (3)注意上传资料。
       (4)注意“上报”。
   (三)最终通过审核的人数。
    (四)及时做好档案管理。

 

区县审核注意事项

(一)按照正式文件要求审核材料。
(二)审核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
(三)审核企业申报材料的准确性。

(四)审核汇总上报材料的准确性。

(五)按要求妥善保管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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