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国家服务外包业务发展专项资金的条件】
(一)服务外包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备案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且在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如实填报业务及《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中规定的报表;
2.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3.已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中长期提供服务外包业务合同,企业2011年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不低于50万美元,其中向境外最终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占50%以上;
4.具有服务外包承接能力及服务外包市场开拓和项目管理人员,大学(含大专,下同)毕业及以上学历员工占员工总数70%以上。
(二)培训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的从业资格;
2.具有符合条件的场地、设施、专业教材和师资力量;
3.具有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定制培训的经验;
4.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5.所申报的培训项目原则上为非盈利培训;
6.上年度培训机构无虚报、瞒报等违规行为。
【国家服务外包业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标准和方式】
对2011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期间的服务外包业务予以支持:
(一)服务外包企业每新录用1名大学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含1年,下同)《劳动合同》的,给予企业每人不超过4500元的定额培训支持(定向用于上述人员的培训)。
对被录用人员提前解除合同,并在原合同规定的一年期内,与其他服务外包企业或原企业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的不再予以资金支持。
(二)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学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业务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定额培训支持。
(三)给予示范区总额共500万元定额支持,专项用于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公共培训服务平台所需设备购置、运营及维护费用。
(四)对服务外包企业取得的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信息安全管理(IS0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IS0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认证(AAALAC)、优良实验室规范(GLP)、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库认证(ITIL)、客户服务中心认证(COPC)、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认证(SWIFT)等相关认证及认证的系列维护、升级给予支持,每个企业每年最多可申报3个认证项目,每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支持。
(五)对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各项活动给予支持,具体标准按照财政部、商务部关于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的有关办法执行。
【国家服务外包业务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资料】
服务外包企业专项资金申报材料
服务外包培训机构专项资金申报材料
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申报材料
区县汇总报送材料
企业网上申报路径: “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fwwb.gov.cn)--> “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企业级培训机构端”-->“人才培训”-->“增加培训”-->所有人员全部填报,审核无误后,点“上报”。
【国家服务外包业务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流程】
申报采取网上和书面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分级报送审核。
(一)企业申报 申报企业于7月19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将纸质材料(申请人才培训资金一式两份,申请国际认证补助资金一式三份)报送注册所在地区县商务委。逾期不予受理。
(二)区级审核 区县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对企业报送的网上资料和纸质资料联合审核后,于7月26日前报送市商务委、市财政局。
(三)市级审核 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对区县报送的材料于8月3日前完成审核、汇总,按规定要求报送商务部。
企业申报注意事项
(一)及时关注市商务委网站(http://www.bjcoc.gov.cn)正式文件。
(二)确保申报数据真实、准确。
1.纸质材料的准确。
(1)按要求报送符合条件的人员信息。
(2)注意法人签字。
(3)复印资料清晰可识别。
(4)按要求装订。
2.网上申报的准确。
(1)网上审核部门为“区县商务委”。
(2)避免信息填报错误。
(3)注意上传资料。
(4)注意“上报”。
(三)最终通过审核的人数。
(四)及时做好档案管理。
区县审核注意事项
(一)按照正式文件要求审核材料。
(二)审核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
(三)审核企业申报材料的准确性。
(四)审核汇总上报材料的准确性。
(五)按要求妥善保管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