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由于分配股利48万元中,30万元已计入当期损益,只需将18万元调整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权益法核算实例
甲企业2011年持有乙企业40%股权,2011年乙企业盈利500万,2011年3月分配2010年的股利300万,2011年亏损200万元。
2011年乙企业盈利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000000
贷:投资收益 2000000
2011年,投资收益20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但税法不计入收入。为此,应填入本表第7列“会计投资损益”,同时填入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第7行“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损益”,作纳税调减。
2011年宣告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1200000(3000000×4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200000
说明:2011年收到2010年股利时,会计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税法应计入当期损益。应做纳税调增。同时填入本表第7列、第8列。
2011年亏损时:
借:投资收益 8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800000
“-800000”填入第7列,附表三第7行作纳税调增。
投资转让的税收成本填报实例
第13列,投资转让的税收成本,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计算的投资转让成本。
需要说明的是:一是长期股权投资的税收成本严格遵循历史成本原则,追加或减少投资同步调整计税成本;二是企业收到股息一般不调整计税成本,直接作为股息收入处理,除非知悉被投资方所做利润分配来源于“累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以外的途径;三是税法不认可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四是企业取得股票股利,除确认股息收入(持有收益)外,同步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成本。
例如:2011年12月,甲企业决定将持有的乙企业40%的股权1/4出售,出售时,甲企业账面上对乙企业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构成为:投资成本1000万元,损益调整300万元,其他损益变动200万元(以上均为借方余额)。长期投资减值准备100万元(贷方余额),出售时取得价款410万元。
甲企业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4100000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500000(减值准备1000000×25%)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2500000
——损益调整 750000
——其他权益变动 500000
投资收益 600000
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成本375万元(250+7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