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京审首页 > 热点问题 >

物业会计如何确认营业收入和核算营业税金(3)

2012-01-04 10:32

    2.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 4715×7%=330.05(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330.05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330.05

    3.计算教育费附加 4715×3%=141.45(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41.45

        贷: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141.45

    至于物业管理公司在提供服务中发生的费用性税金,诸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按规定在“管理费用”账户核算。

    最后,物业会计还要把物业管理公司申请并已经税务机关批准的减免营业税的相关账务,按下列步骤处理完毕:

    减免税金有事前减免和事后减免两种情况。事前减免是指在公司实际交纳税金前税务机关给予减免。如此,公司应先按税率计算出当月应交税费,再从中扣减税务部门批准减免的税额,然后计算出实际应交税费,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贷记“应交税费”账户等。

    事后减免是指在公司实际交纳了税金以后,税务部门再减免退回给公司已缴纳的税金。公司在收到退回的减免税金时,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账户。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