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京审首页 > 热点问题 >

内资变外资是否要先注销税务登记证

2011-12-30 10:23

【问题】

  内资企业变更为外资企业是否需要先注销税务登记证?

  【解答】

  不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及《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注销税务登记的范围包括: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及其他情形而依法终止纳税义务或者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因此,内资企业变更为外资企业,不涉及上述情形,不需注销税务登记,应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推荐阅读:
    201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01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   北京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  
    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   所得税审计   2011年所得税审计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