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账户性质 | 应向外汇局提交的资料 |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 ①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申请书;②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③有权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外业务经营许可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或者有关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证明材料(如结汇水单等);④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⑤外汇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
资本项目外汇账户 | ①开立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申请书;②境内机构开立贷款专户和还贷专户,持借款合同正本、外债登记凭证或者《外汇(转)贷款登记证》;③境内机构申请开立股票专户,持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招股说明书等资料;④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开立资本金账户,应持《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⑤境外法人或者自然人申请开立临时专户,持汇款凭证和签订的投资意向书;⑥境内机构按照规定对资产存量变现取得的外汇开立账户,持有权批准机构的批准转让文件、转让协议、资金使用计划等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