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京审首页 > 热点问题 >

会计证的注册登记与年检制度

2011-11-29 11:02

《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会计从业资格证》年检,主要审核和检查持证人员的下列情况:

  1.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情况;

  2.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情况;

  3.《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情况;

  4.持证人员遵守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况;

  5.财政部门的其他规定。 持证人员在规定的年检时间内(按“证书号码”尾号相应月份)到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的年检。

  年检期间,下列人员提供有效证明可以不参加年检,但最多只免检一次:

  1.出国进修会计专业人员;

  2.住院(六个月以上)的病人;

  3.休产假人员;

  4.应征入伍后非从事会计工作人员;

  5.其他特殊情况。

  会计证年检时,原则上要求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手册、会计电算化合格证。要求会计证年检时必须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情况、会计电算化合格登记情况,否则不予年检会计证。

  需提交的材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