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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如何计算

2011-07-12 10:04

【问】某企业2008年的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实际支出的业务招待费为40万元,请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多少?若实际支出的业务招待费为50万元呢?

  【答】业务招待费为40万元:

  实际发生额的60%=40×60%=24(万元)

  销售收入的5‰=5000×5‰=25(万元)

  因此允许扣除24万元。

  业务招待费为50万元:

  实际发生额的60%=50×60%=30(万元)

  销售收入的5‰=5000×5‰=25(万元)

  因此允许扣除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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