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领会其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3号《审计机关专项审计调查准则》第五条,明确规定了审计机关可以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行业经济活动情况;有关资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本级政府交办、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或者授权以及本级审计机关确定的其他事项。我们从以上事项中不难看出,专项审计调查所涉及的这些事项,大都有严格的法律法规所约束,这些审计调查事项本身都有一套系统的、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因此,审计调查首先要吃透相关法律法规精神,针对调查事项,认真学习研究与调查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吃透精神,把握好政策尺度。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地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另外,审计人员在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
二、制定周密实用的调查方案。对专项审计调查来说,制定好专项调查方案尤为重要。一是要认真细致地搞好审前调查。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深入被调查单位,填写“审前调查表”,请被审计单位有关负责人介绍本系统、本单位财务收支的特点、管理体制和有关政策法规,详细了解被调查系统和单位的职责范围、资金来源和运用情况,在掌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审计重点,为制定好专项调查方案打好基础。二是制定周密实用的调查方案。在做好审前调查的基础上,围绕调查目标、范围、内容、时间和人员分工等制定好调查方案,调查步骤和调查方法应详细制定,使调查方案真正做到切实可行。三是扎扎实实搞好审前培训。参审人员要提高对专项审计调查重要性的认识,熟悉所调查系统或单位调查事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了解有关政策、法规,吃透专项调查方案的要点,在全面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深对专项调查方案的理解。四是积极争取被调查系统或单位的配合和支持,使其搞好自查自纠,是审计专项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
三、灵活运用各种审计方法。在确立专项调查事项资金源头的基础上,按资金流向顺藤摸瓜,一环扣一环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具体工作中应抓好以下几个结合:一是同级审与上审下、交 叉审相结合。各级审计机关特别是上级审计机关,在安排专项审计调查项目时,特别是大的行业或系统搞专项审计调查时,上级审计机关 在搞好同级专项审计调查同时,可上审下,亦可安排下级审计机关开展交叉审,这样更便于发现问题。二是重点调查与延伸调查相结合。针对许多行业系统摊子大、下属单位多、情况复杂的特点,应采取重点调查与延伸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在专项审计调查过程中,对一级单位全面调查,突出重点,对二、三级单位及其他调查对象,从调查事项资金线索入手进行延伸调查,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针对目前国家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少、审计工作量大的突出矛盾,在计划,安排时应考虑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这样既可以节省人力、物力,又可以通过审计全面掌握被调查单位的相关情况,提高专项调查的质量。四是上下联动,全局“一盘棋”。对于一些上下级联系紧密、资金往来密切的特殊行业,上级审计机关在计划安排上,要统一安排调查一个行业或系统,实施调查过程中,充分利用现有的审计资源,采取上下联动、全局“一盘棋”方法,将行业专项审计调查看作一个项目,相互提供线索,提高调查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