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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填报小型微利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

2011-03-02 13:59

  
  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7行减、免税项目所得15000元。
  
  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14行减免所得额合计15000元,第32行其他15000元;第33行减免税合计750元,第34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750元。
  
  对既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又符合文件规定的企业来说,实际上就是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30000×10%=3000元。
  
  三、非居民和核定征收企业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按照《》()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所得均负有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企业。因此,来源于我国所得负有我国纳税义务的非居民企业,不适用该条规定的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用于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条件时,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因此,核定征收企业也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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