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税负率是重要的评价指标,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都需要分析企业的税负率是否合理。实行金税工 程以后,税务机关获取行业平均数据比较容易,但如何把握不同企业之间的个体差异难度比较大。近日,培华企业管理培训集团特邀请中国首位“财税与法律完美结 合的”资深财税实务专家陈建昌先生来到浙江杭州为广大浙企财会人员讲授《增值税、营业税重点调整变化解析与相关法规配套衔接应用》研修班。陈老师说,分析 企业税负率的合理性必须从企业的经营特征入手,生产相同产品的企业,由于生产经营方式不同,税负率会有比较大的差异。具体分析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 分 析企业的价值链
制造企业的价值链通过包括了研发设计、采购、生产制造、销售、运输、售后服务、行政人力资源等部分。对于一个独立的企业,往往内部囊括了以上价值链的 全部,各个部分产生的增加值在同一家公司汇集,企业税负比较高。对于集团公司,内部价值链各个部分可能是分开的,因此,每家企业的增值税税负比较低。
案例分析——如果某企业生产一种产品,最终销售价为1000元,产品可抵扣的成本是600元。现在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种是生产和销售在同一家公 司,一种是生产和销售分立。方式一:交纳增值税(1000-600)×17%=68元,税负为6.8%.方式二:假设销售给销售公司850元,交纳增值税 (850-600)×17%=42.5,对应的税负为5%.企业虽然税负下降,但并没有异常,因为一部分税负转移到了销售公司。除了把销售分离出来,企业 还可以把研发设计、采购、人力资源等部分分离出来,一家企业的价值链越短,相应的税负越低。
可以看出,价值链分割将会导致各个部分的税负下降,但整个价值链的税负是相同的,因此,在比较不同企业的税负时,需要对两家公司的价值链进行比较,价 值链不同税负不同属于正常现象。
分析企业的生产方式
企业的加工费用包括了折旧、人工、辅助生产的费用,这些费用都没有对应的进项可以抵扣。但如果企业将部分产品发外加工,对方开具专用发票,这些加工费 就产生了进项,企业销售额相同的情况下,交纳的增值税减少,税负下降。企业高速成长过程中,选择发外加工模式的情况很普遍,所以分析税负率时,要分析企业 是否存在发外加工的情况。
案例分析——某公司年销售额1000万元,其中加工费用占30%。全部自己生产的税负为5%。现在一半产品发外加工,新增进项 1000×30%×50%×17%=25.5万元,应交纳的增值税为1000×5%-25.5=24.5万元,计算出的税负为 24.5/1000=2.45%.税负下降的原因在于接受委托加工一方承担了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