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l、执行本功能将清空所有的用户开票数据,但原有的编码数据将保留。
2、初次安装本软件时,必须使用本功能;而使用本软件进行了一定时间的业务处理之后,切勿轻易使用本功能。只有当原来的业务数据有误且无法通过备份数据恢 复时才能使用本功能。
3、系统进入“初始设置”状态后,只能进行初始设置及系统维护工作,不能进行开票等业务处理。当初始化数据设置完毕,可以通过“结束初始化”菜单功能使系 统进入“正常处理”状态。
4、发票导入操作只能在开始初始化后、结束初始化前进行。
5、因本功能涉及到数据安全性问题,建议只有系统主管操作。
B、企业税务信息:
进入系统-→系统设置-→系统初始化-→企业税务信息-→输入提示信息-→确认
C、结束初始化:
进入系统-→系统设置-→系统初始化-→结束初始化-→确认-→结束初始化成功
注意:
l、本功能只在"初始设置"状态下才能使用。
2、功能不可逆转,一旦使用,系统便进入“正常处理”状态,无法进行某些初始设置工作。因此,应在初始数据录入工作全部完成后且正确无误后才使用本功能。
3、可以在执行本功能前做一次数据备份。这样,若需要重新初始化,则可以利用“系统维护-→数据备份/数据恢复”功能将其恢复使用,避免数据丢失。
二、编码设置
A、客户编码:
进入系统-→系统设置-→编码设置-→客户编码-→数据录入
注意:
l、点击工具栏中“+”,增加一条记录。“×”放弃操作,“√”确认操作。
2、选中一条记录,点击工具栏中“—”,删除记录。
3、用户可以在要修改的框中通过双击进行修改记录,也可以按右健选择“属性”进行修改。
B、商品编码:
进入系统-→系统设置-→编码设置-→商品编码-→数据录入
C、增值税税目编码:
进入系统-→系统设置-→编码设置-→税目编码-→增值税-→数据录入
D、发票类别编码
进入系统-→系统设置-→编码设置-→发票类别编码-→数据录入
E、行政区编码:
进入系统-→系统设置-→编码设置-→行政区编码-→数据录入
三、数据导入
A、编码导入:
进入系统-→数据导入-→编码导入-→选择导入方式-→选定导入文件-→开始导入
说明:
l、本功能只导入客户编码、商品编码和发票类别码,不导入税目编码和行政区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