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审计方法。对于资产高估现象,审计人员可以采用账实核对、账账核对、账证核对的方式,审查实物资产的真实性和计价的合理性;而对于应收账款、递延资产项目,可以采用分析性复核等方法,发现并关注异常项目。
2.操纵收入
(1)具体形式。操纵收入的具体形式有:a.蓄意使用不当会计核算方法虚增收入。对于这种情况,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审查投资业务,查阅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或董事会的会议记录或决议,查出相关的漏洞。b.会计期间划分不正确。审计人员需实施销售与收款循环审计,通过销售截止测试等手段发现不恰当的收入、费用确认方法。c.虚构交易。常见虚构交易的手段包括伪造购销合同,填制虚假发票、出库单,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免税文件和伪造金融票据等。
(2)审计方法。为发现虚构的交易,审计人员至少应执行以下审计程序:a.对重要的应收账款进行函证,这是查出虚假销售收入最重要的方法;b.采用分析性复核,如果发现销售收入成倍增加,但仓储费、运输费等却没有增加或增加不大,则该公司可能存在造假现象;c.审核大额或非正常交易的会计记录,尤其是期未记录的交易;d.对于重大或复杂的合同,审计人员更应该留心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公司的承担能力。
3.费用记录不正确
(1)具体形式。采用的手段包括:a.将费用跨期入账。b.将费用挂账,隐匿管理费用。c.利用借款费用资本化等调节利润。
(2)审计方法。审计人员可以依据各种负债的明细表等,根据各种债务的利率和期限,复核各种债务利息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4.有些事项未作披露或披露产生误导
(1)具体形式。担保。上市公司一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可能会给其带来巨大损失,因此,尽管担保无法在报表中被正式列为项目,但要求附注的方式在报表说明中予以披露;大股东占用资金。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往往名目众多,金额巨大;交联交易。关联交易包括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购销、受托经营、资金往来、费用分担等;诉讼事项。诉讼事项也属于上市公司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一旦败诉,可能会遭受重大损失;受托理财。在股市牛气冲天时,许多上市公司经营不佳的问题统统通过委托理财得以解决。但是委托理财属于高风险的资本运作,其风险性必会在一定时候得到充分体现。
(2)审计方法。审计人员需要从各方面收集证据,比如,向银行函证公司担保情况,向律师函证公司担保和诉讼情况,关注媒体所披露的公司诉讼状况和重大关联交易等,以发现那些未作披露的事项。在审计过程中应对上市公司管理层舞弊风险进行测试。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案中高层管理人员几乎都是财务报告舞弊的主角。可见充分认识管理层舞弊风险对保证审计质量起着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