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京审首页 > 我们的服务 > 代理服务 > 高新技术企业 > 认定条件 >

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

2012-06-07 09:51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拟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单位应当提交“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和“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北京201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已经公布,

 

    北京京审会计师事务所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资质,京审已经连续5年成为北京科委指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机构,成功为105家北京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成功率100% 

 

    京审 2012年度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已经开始,欢迎各企业咨询。

 

    高新技术企业专线:010-82672400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