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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

2010-07-01 11:33

 

四项指标权重结构详见下表:


序号

赋值

1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30

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

3

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20

4

成长性指标

20

 

合计100

 

① 指标计算与赋值说明

 

a) 四项指标赋予不同的数值(简称“赋值”);企业不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赋值为零。

 

b) 每项指标分数比例分为六个档次(A,B,C,D,E,F),分别是:0.80-1.0、0.60-0.79、0.40-0.59、0.20-0.39、0.01-0.19、0;

 

c) 各项指标实际得分=本指标赋值´分数比例;[例]某指标赋值20,指标评价档次为“B”,分数比例评为0.7,则:实际得分=20分×0.7=14分

 

d) 评价指标以申报之日前3个年度的数据为准。如企业创办期不足3年,以实际经营年限为准。

 

e) 各项指标的选择均为单选。

 

② 各单项指标的测算依据

 

a)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30)

 

企业拥有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不含商标)。

 

□A. 6项,或1项发明专利 □B. 5项 □C. 4项,

 

□D. 3项 □E. 1~2项 □F. 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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