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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信息 | 关于启动海淀区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10)

2020-04-07 14:08
按照《认定办法》第十三条、《工作指引》五(二)规定,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请在资格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高度重视,按要求于2020年5月31日前及时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年报。

 

 
重要事项说明
 
1、系统填报注意
企业注册登记表需按照企业最新情况填报,在“是否属于国家级高新区内企业”选项中,凡海淀区的企业均选“是”,在高新区名称处填写“中关村科技园区”;经营范围和企业简介项不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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