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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理论与事务复习要点:个别财务报表审计(2)

2010-02-01 10:40

四、会计报表附注审查
一.会计报表附注的审查
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会计原则和会计方法变更的审查
按照一贯性原则,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不得随意变更。当在审查中发现企业的存货计价方法、折旧计算方法、成本计算方法、长期合同中所用会计方法发生变动时.应审查在附注中是否作了必要的说明。在对审计结果进行评价时应表明新的会计原则和会计方法是否符合公认会计准则。变更是否合理,是否经过有关管理部门(主要是财政部门)的审批。
(2)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查
在会计核算中有些会计事项的确认并非都以其实际发生为标准,而是采用会计估计方法(如: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的折旧年限和净残值的确定:待摊费用、递延资产、无形资产摊销期的确定等)。审查会计估计变更时,应取得足够的证据证明该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如果企业为了纠正差错或达到人为调整某项指标的目的则是不恰当的。审查时还应结合会计报表内容的审计确认这种变更是否涉及会计原则的变更。
(3)会计报表个体变更的审查
当会计报表个体变更(如投资控股或首次将其已存在子公司的会计报表合并在内)时也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审查时应有针对性地核实附属公司或部门的会计报表与母公司会计报表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内部往来及拨付资金、商品调拨是否作了恰当调整:查明合并的方针、表述和调整是否符合公认会计准则。
(4)关联方关系及交易是会计报表附注中需要披露的一个重要内容。企业会计制度对关联方关系做了明确细致的解释和说明。按照制度规定,当关联方为企业,并且存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时,无论关联方有无交易.均应在会计报表中披露关联企业的详细资料.具体资料内容在企业会计准则中有明确规定。当存在共同控制、重大影响时,在没有发生交易的情况下,可以不披露关联方关系。在发生交易时,应当披露关联方关系的性质。对于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内容和原则,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有详细明确的要求。审计人员应在会计报表项目审计的基础上.确认关联方交易的会计处理是否合规,对照会计准则的要求,确认企业会计报表附注中对关联方关系的披露资料是否真实、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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