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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公司申请境外上市需要报送哪些文件?

2010-09-17 13:56

1.申请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公司演变及业务概况,重组方案与股本结构,符合境外上市条件的说明,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本年度税后利润预测及依据),筹资用途。申请报告需经全体董事或全体筹委会成员签字,公司或主要发起人单位盖章。同时,填写境外上市申报简表。
2.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境外上市的文件、
3.境外投资银行对公司发行上市的分析推荐报告。
4.公司审批机关对设立股份公司和转为境外募集公司的批复。
5.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决议。
6.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评估的确认文件、国有股权管理的批复。
7.国地资源管理部门对土地使用权评估确认文件、土地使用权处之方案的批复。
8.公司章程。
9.招股说明书。
10.重组协议、服务协议及其它关联交易协议。
11.法律意见书。
12.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盈利预测报告。
13.发行上市方案。
咨询热线:010-82672400          1360112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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